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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文教)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推行教师继续教育周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
2008年市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主要开设:班主任岗位全员培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有效教学学科培训和计算机二级培训。
二、培训对象
市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取得教师资格并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办、企办、民办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研室、电教中心、小学、幼儿园等)教师,不含临时代课人员。
三、培训内容
1、班主任全员培训: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与班级建设、班主任工作艺术、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班务工作中法律法规问题等专题。
2、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主要包括心理健康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保健、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保健、心理咨询与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
3、有效教学学科培训主要内容:有效教学理论解读、学科教学分析与研究、有效教学策略等。
4、计算机二级培训: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技术(PowerPoint、Authorware、Frontpage
、flash)等。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中学(中职)教师计算机二级培训时间为7月19日至31日,培训地点在宝鸡教育学院;小学(幼儿园)教师计算机二级培训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3日,地点在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计算机二级培训不受名额限制。
市级其它类别的培训时间、地点及县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
五、培训学时和形式
1、班主任岗位培训:48学时,6天;
2、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培训:48学时,6天;
3、有效教学学科培训:56学时,12天;
4、计算机二级培训:120学时,15天。
培训形式主要采用讲授、研讨、讲座、观摩、座谈和示范课等形式。
六、培训考核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培训院校组织实施,统一采用计算机考核测试,对达到培训要求和评价标准的及时发给《宝鸡市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关说明及要求
1、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是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以提升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规划,认真落实省级、市级培训任务,切实组织好县区相关培训;要把企办、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培训序列,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并务必于2008年7月4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宝鸡教育学院教务处(电子信箱:bjyjwc@l26.com)及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教务处(电子信箱:xjzx_jwc@163.com)。市教育局将此项工作(包括参加人数)纳入今年年终目标任务考核项目之中。
2、宝鸡教育学院和宝鸡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要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要认真准备,精心安排,聘请专家、教授、学者讲授有关专题,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考核评估及质量反馈,确保培训效果;要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服务工作,保证培训工作正常运转和安全稳定。
3、参训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并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有效教学学科培训参训教师请自带本学科任教年级教材。各类培训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的培训费、教材费、住宿费等按照《宝鸡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宝市教发[2007]20号),由教师所在单位予以报销。
附件:
1、宝鸡市2008年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
2、宝鸡市2008年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教育
教师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
宝鸡市教育局
2008年6月23日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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