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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教育报》

多元评价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新华社供图
当前的新一轮高考改革已渐入深化期,为了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潮流对高校多样选择的迫切需求,多元评价成为应势之举。在高考中引入多元评价既是为了反映学生各种能力的优长,从而为高校选才提供必要的、确定的、可信的信息,也是为考生自我展示提供更大的空间,无疑将有助于高考改革“双重目标”的落实,即为高校选拔符合各自培养目标的合格人才和引导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1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是否与高考挂钩
人的素质包括智力的结构是多元的,应该通过多元评价予以反映。虽然多元评价是对加德纳(Howard Gardner)多元智力理论的直接应用和借鉴,但实际上对智力的多元化认识由来已久。自1905年比奈(A.Binet)和西蒙(T.Simon)编制了世界上第一个正规的智力测验量表起,智力测验风靡全球。此后,各种智力理论和观点层出不穷,20世纪初斯皮尔曼(C.E.Spearman)提出智力的二因素说;20-40年代瑟斯顿(L.L.Thurstone)提出智力是多种特殊因素的合成物,不是一种单一的一般因素;50年代阜南(P.E.Vernon)提出了智力的“层次结构理论”,吉尔福特(J.P.Guilford)提出了以操作、内容和产物为3个维度的智力结构模式;80年代斯腾伯格(R.J.Sternberg)又提出了“三重智力理论”。由此看来,对智力内涵多元化的认识是理论界长期的共识。
从教育学角度看,多元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评价的基本特征是多元性,主要表现为:评价功能的多元性、评价标准的多元性和评价主体的多元性。
多元评价的内涵包括狭义的学业多元评价和广义的素质多元评价。学业多元评价是指从选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平时成绩等多角度评价学生的学业状况;素质多元评价不仅包括学业多元评价,还要以多种方式评价学生比较突出的非学业能力表现。
将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引入高考,是当前高考改革的两大亮点,前者填补了非学业的素质多元评价空缺,后者颠覆了选拔考试一元学业评价的传统格局。
作为第一个亮点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两方面问题:第一是不能以总的分数或等级体现学生综合素质水平。这种所谓的综合素质评价违背了素质教育的本意和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初衷,实际上是把构想的多元又变回一元。第二是即使从多元角度把综合素质分解成若干指标,也要避免为某些指标划分等级,比如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这些有关人的品质的指标赋予等级,会无形中给学生贴上标签,产生严重的教育误导。
作为第二个亮点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对高中阶段基本课程学习情况的考查,衡量学生是否掌握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如果与高考简单挂钩则难免会沦落为“小高考”。引入学业水平考试的初衷是为了高校多样选择,所以应将其作为学业多元评价的一部分,而不是简单地归并入高考。如果采取以一定权重计入高考总分或作为高考资格入门证,学业水平考试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作为选拔考试补充的第二元学业评价功能,从而扭曲改革的本意。此外,学业水平考试在人才选拔中如何定位,谁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的结果也是需要明确的问题。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在招生录取中使用的主动权应在高校,即高校自主将其作为对学生多元评价的依据之一,因此当务之急是高校应研究学业水平考试在高校选才中如何使用的问题。
在学业多元评价中依然占主要部分的选拔考试科目设置要继续坚持“3(或2,即语文和数学,英语是工具性较强的学科,也可以作为水平考试科目)+X”的改革思路。在这一思路中,“3(或2)”是基本学习能力的表现,“X”为选考科目,它具有灵活性、延展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优长和兴趣选择“X”的内容;高校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自主选定“X”的内容;基础教育则可以广泛开设课程,全面培养人才。可以说,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3(或2)+X”提供了处理统一性和多样性关系的途径,必然会对中学教学和高校招生产生积极影响,从而推动素质教育和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
目前的问题是如果“X”开放性过大,会给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比如会出现这些问题:一是有些学生避重就轻,只选择那些容易学习的科目,从而不利于人才的培养;二是如果不同的学生选择不同科目,在录取过程中,其原始分数难以等值转换,会引发不公平问题;三是一些高校担心选择招生考试的科目太多会影响生源,因而疑虑重重。鉴于此,在坚持“3(或2)+X”改革方向的同时,要以高度严肃、审慎和科学的态度,对一些具体问题加以研究,通盘考虑,周密谋划,积极稳妥地推进“X”的多样化。就目前情况看,“X”科目设置保持相对稳定为宜。
2作为招生主体的高校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高考的直接目的是为高校选才,必须体现高校自身的办学意志。同时,高考又是基于基础教育的,理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基础教育意志。此外,高考是为国家培养人才,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因此,科目设置需要注意协调好高校意志、基础教育意志和国家意志三者间关系。
多元评价由谁来建立,首先需要明确高考改革的动力系统。可以看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的高考改革,殚精竭虑的依然是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关心最多的依然是中学。在社会高度关注及基础教育压力日增的情况下,作为招生主体的高校却缺乏应有的改革热情,似乎成了改革的局外人。
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考制度,需要政府、高校、基础教育三者分别责权,合力构成良性动力系统,三方联动推进高考制度与时俱进的变革。在高校层面,以上海复旦和交大为代表的2006年自主招生改革的意义在于高校回归到招生主体角色,顺应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虽然其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有待商榷,却是高校主动关心和推动高考改革的重要标志,改变了“高校招生、高校无声”的不正常状况。从基础教育层面看,基础教育系统要改变高考不改革,新课程改革就无法推动,素质教育就无法落实的直线性思维方式。应当以高考改革为契机,以素质教育为准绳,建立自身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从政府层面看,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创设积极的舆论氛围,为高考改革营造健康的环境,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稳步推进高考改革。
综上所述,虽然多元评价体系的构建作为高考改革的重要部分,需要倾听基础教育的诉求,但从长远看,理应由作为招生主体的高校来建立,而不能由负责宏观管理的政府部门包办,更不应由基础教育越俎代庖。
3多元评价体系不能因诚信瓶颈而等待
当前,为了高校的多元选择,在高考中引入非学业能力的综合素质评价已成为共识,但在操作层面,社会上还有相当大的忧虑。其主要原因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担心在诚信体系缺失的环境中开展素质多元评价,即使没有负面作用,也会是徒劳的。
实际上,诚信体系的建立与评价制度的完善是相辅相成的。应坚持在建立多元评价体系过程中构建诚信体系,在健全诚信体系的过程中完善评价体系。诚信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完善评价制度,评价制度的完善也可以促进诚信体系建立。当前,多元评价制度待建,社会诚信体系缺失,二者互为因果。只有通过完善评价制度,增加有诚信的人或群体获得成功的机会,让缺乏诚信的人或群体失去受到社会承认的机会,才能逐步将当前的恶性循环扭转为良性循环。
既然建立素质多元评价体系是改革方向,就不能因为诚信瓶颈而徘徊等待、举棋不定甚至轻言放弃,要利用现有机制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在把握准确方向的前提下,采取渐进的方式,使之从不完善到完善,从欠诚信到诚信。此外,通过高考改革促进诚信体系的建立,也有助于发挥教育事业对社会的积极文化价值导向作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总的来说,对于高校多样选择与多元评价学生两者的关系,多元评价学生是高校多样选择的前提,反过来,高校多样选择也会促进基础教育多元评价学生,两者是互相促进的。高考改革要推动这两方面工作齐头并进,改变以往单纯重一次考试或单纯重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元评价格局,防止人的畸形发展和国家人才结构失衡,使高考真正为培养我国各行各业的合格劳动者服务。
4评价不会给过重的学业负担雪上加霜
多元评价是否会带来学生负担是高考改革中一直存有争议的问题。实际上,当前高考体制下的学生负担主要是社会、学校和家庭以能否考上大学或进入名牌大学作为判定学生未来成功与否的标志,由此给学生带来的心理和生理承载的负担。这些负担不是通过减少评价内容或减少考试科目就可以减轻的。
追根溯源,学生负担是由于竞争导致的,其直接原因是国家高端教育资源的短缺,根本原因是较高社会地位的竞争。一方面,高端教育资源短缺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改变,较高社会地位的竞争在一个尚未实现十分富足和充分民主的国度里永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社会的发展依然需要精英。社会精英永远是相对少数的人。社会精英是在各种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现阶段高考仍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竞争制度,因此不管是否引入多元评价,高考的激烈竞争亦将长期存在。
从社会发展角度看,这种社会竞争的积极作用远大于消极作用。竞争产生的压力促进了学生的学习。但对于素质教育来说,如果这种压力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妨碍学生的健康和全面成长。可以说,作为高利害考试的高考必然会加重负担,高考改革要努力减轻的正是学生的过重学业负担。
实际上,多元评价不但不会给当前教育实践中出现的过重学业负担雪上加霜,反而会有助于减小这种教育偏差。因为加强多元评价尤其是广义上的素质多元评价,可以将单一的应试学业压力分散到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各个方面,从而在缓解过重学业压力的同时,促进学生其他非学业能力在一定的合理压力下得到锻炼和培养,最终改变学生的学习生存状态。 |